在上海写字楼出租的过程中,许多企业主经常被一些专业的办公室租赁条款所迷惑,例如租用办公室押金和租用办公室押金是一样的吗?有什么区别?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 定金、押金的概念
上海写字楼出租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在签订合同前,由租客向房东或中介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作为担保的方式。
租办公室押金是指履行合同时房东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不受损失而向租客收取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押n付m是租办公室市场中常见的术语。
注意:我们还常常会看到“订金”。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具有一种预付款的性质,起不到担保债权的作用。合同若履行,订金只作为抵充房款,如果不履行也只能如数奉还。一般情况下我们只用“定金”而非“订金”。
二、 定金与押金的区别
三、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慎重支付定金。
如果交定金,一定要想清楚是否一定要租这套房子,交完定金以后反悔,那定金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当然,对于租客来讲,如果确实有某些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租房,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如果能和解那么便可以要回定金或者部分定金,将损失降到最低。
2.把约定写在合同上。
作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主要义务,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不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这种违约责任的常见形式是:每逾期一天收取一定比例的滞纳金,如果超过一定的合理期限(如30天),出租人可以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这不仅可以保护出租人的租金收入,还可以给承租人一个合理的宽限期。。然而,许多人会误解存款为存款。严格地说,这两个概念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只有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上海写字楼出租定金才具有定金的担保效力。